一、招聘的范圍、職位及數(shù)量
本次計劃公開招錄聘用制檢務輔助人員6名(法學類專業(yè)人員),主要從事檢察機關檢察業(yè)務方面的檢務輔助工作。
二、資格條件
應聘者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二)有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能熟練進行計算機文字錄入、表格制作和編輯等一般應用操作;溝通能力強,有團隊工作意識;踏實認真,責任心強。
(三)本科(含)以上學歷;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C類以上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者優(yōu)先考慮;擅長寫作、發(fā)表過文章者、有文體特長者或具有C1以上駕駛證、開車技術熟練者,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考慮。
(四)身體健康,年齡在20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
(五)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及辦法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jīng)公布簡章、報名、資格審查、面談、體檢、政審和試用等程序進行。
(一) 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10月10日起。
2.采取網(wǎng)上報名方式報名:應聘者將填寫好的《東興市人民檢察院檢務輔助人員報名表》及個人簡歷發(fā)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我院將在5個工作日內(nèi)對網(wǎng)上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并電話通知資格審查情況。
采取現(xiàn)場方式報名:應聘者將報名材料送達至東興市北侖大道485號東興市人民檢察院政工科。
3.報名材料要求:應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等有效證件復印件各1份,填寫好《東興市人民檢察院檢務輔助人員報名表》1份。目前已就業(yè)并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報考人員,須持原單位同意報名的證明。報名材料恕不退還。
4.應聘者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經(jīng)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二)面談
我院根據(jù)應聘者提供的材料,通知應聘者面談。面談當天應聘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等有效證件的原件進行審核。
(三)體檢及政審
面談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nèi),聘用單位通知應聘合格者參加體檢和進行政審。體檢費用由聘用單位負責。因體檢或政審不合格者,從其他應聘人員中依次遞補。
(四)試用
聘用前試用兩個月。試用期間首月月薪1500元,試用期第二個月起按正式期月薪1800元。
(五)聘用
經(jīng)體檢、政審、試用等程序合格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
四、聘用管理
實行合同聘用制度。聘用人員與東興市人民檢察院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后月薪1800元,并由聘用單位繳納工傷、生育、失業(yè)、養(yǎng)老和醫(yī)療保險等費用;出差、加班享受正式在職在編人員差旅及加班補貼。同時,我院對檢務輔助人員實行每半年考核制度,考核等次為“優(yōu)秀”的人員在之后的半年里每個月另行加薪200元。
本簡章由東興市人民檢察院政工科負責解釋。聯(lián)系電話:0770—7687743。
附件:《東興市人民檢察院檢務輔助人員報名表》。
東興市人民檢察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