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為順利完成招聘工作,成立來賓市技工學校公開招聘后勤服務控制數人員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市技校公招領導小組”)。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一)招聘崗位:市技工學校后勤服務控制數人員;
(二)招聘人數:4人。
三、招聘資格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三)身體健康,能勝任所聘崗位工作。
(四)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12月1日至1998年12月29日期間出生)。
(五)崗位資格條件見《2016年來賓市技工學校公開招聘后勤服務控制數人員計劃表》。
四、考試、考核、聘用程序
(一)報名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9日。
2.現場報名地點:來賓市技工學校辦公室(來賓市華僑大道水韻68號來賓市技工學校綜合樓四樓405室,聯系人:王艷林,聯系電話:6620667)。
3.現場報名需填報和提供的相關材料:填寫《來賓市技工學校招聘后勤服務控制數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2張,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有關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等相關材料。
(二)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由相關工作人員當日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查,審查結果當日告知應聘人員。
應聘人員應提供完整、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報考資格。所有報考信息一經提交不能修改。
(三)考試、考核、體檢
1.考試。本次考試采取直接面試或面試+筆試的方式進行。
(1)每個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數在20人(含20人)以下的,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
(2)每個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數在20人以上的,先進行筆試(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少數民族照顧加分(分值為3分);筆試總成績排名前10位的,進入面試,筆試總成績不計入最后得分。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根據面試成績(不含筆試成績和照顧加分)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和面試時間:2016年12月15日前。
2.體檢。體檢參照《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對《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單位提交復檢申請,經來賓市社會保險事業(yè)局批準后進行復檢。實施單位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按《公考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體檢和復檢應在來政人發(fā)〔2008〕31號文件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
考核、體檢出現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可從同崗位綜合成績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2016年12月20日前。
3.考核。考核工作由市技校公招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對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參照《來賓市市直機關公考、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聘用)考核辦法(試行)》(來政人發(fā)〔2007〕40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考核著重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yǎng)、業(yè)務能力、遵紀守法、崗位匹配度等情況。
考察時間:2016年12月30日前。
(四)履行聘用程序
1.市技校根據考生的體檢結果和考核情況,經集體研究,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報主管部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在來賓人才網、本單位工作區(qū)域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資格條件、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專業(yè)及監(jiān)督電話等。
公示時間:2017年1月20日前。
2.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招聘的,由來賓市技工學校填寫《來賓市機關事業(yè)單位后勤服務人員聘用備案表》報市編辦、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備案,辦理聘用手續(xù)。
3.來賓市技工學校與受聘人員簽訂《機關事業(yè)單位后勤服務人員聘用合同書》。初次聘用合同期限為1年,執(zhí)行試用期3個月。
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后工資福利待遇按《來賓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后勤服務人員聘用制管理暫行辦法》(來編〔2013〕140號)及《來賓市市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后勤服務控制數人員及政府編外聘用人員工資標準調整方案的通知》(來政辦發(fā)〔2015〕63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五、相關要求
(一)堅持招聘原則。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zhèn)涞倪x人、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招聘工作的有序進行。
(二)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醫(yī)務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如遇與自己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要主動回避。
(三)嚴格招聘紀律。應聘者在報名、體檢、考核等環(huán)節(jié)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已聘用的人員,要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應聘者在應聘期間,應及時了解網上發(fā)布的最新情況,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來賓市技工學校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