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1.民主公開原則; 2.公平競爭原則; 3.擇優(yōu)錄用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1、A類司法輔助人員崗位11名。主要職責是在法官的指導下從事審查訴訟材料、組織庭前證據交換、接待案件訴訟參與人、準備與案件相關的參考資料、協(xié)助法官進行調解、草擬法律文書及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輔助性工作。
2、B類司法輔助人員崗位11名。主要職責是從事庭前準備過程中的事務性工作、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擔任案件審理過程中的記錄工作;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三、招聘資格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自覺學習司法規(guī)范和禮儀,服從安排,愛崗敬業(yè);
2、本人未受過刑事、治安處罰和黨紀、政紀處分,無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嚴守審判紀律;
3、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能勝任司法崗位工作;
4、能熟練運用Word、Excel等電腦操作軟件,能準確、快速地進行文字錄入和編輯;
5、A類司法輔助人員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法學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yōu)秀的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和有相關法律工作經驗者優(yōu)先。
6、B類司法輔助人員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yōu)秀的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計算機中文錄入速度每分鐘50字以上;工作認真細致,作風嚴謹踏實,具有一定語言文字歸納、庭審應對等司法輔助工作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5月22日,現場報名每個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報名方式:請報名者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填寫完畢后,將報名登記表連同其他報名材料通過特快專遞(報名的時間以寄出郵戳為準)或直接送交至本院政工科。
報名須提供以下材料:面交報名材料的除提交復印件外,還須提供原件核對;郵寄報名材料可寄復印件,面試時須提供原件核對:
(1)身份證;
(2)學歷學位證書或司法考試C證及以上證件;
(3)《北海市銀海區(qū)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2份
(4)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張。
(二)資格審查。由本院組織人員對報名參加招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符合招聘條件者,通知測試。
A類司法輔助人員面試前需進行筆試。筆試內容為判決書的撰寫及案例分析,可在民事、刑事及行政等案件類型中選擇一類進行考試。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C類證書及以上者免試。
B類司法輔助人員面試前需進行資格技能測試。即計算機中文錄入速度每分鐘50字以上的測試,考生可自帶手提電腦。速錄符合招聘條件者,通知面試。
(四)面試。
組織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參加面試,面試重點考察應聘人員口頭表達能力、反應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綜合協(xié)調能力、儀表儀態(tài)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根據考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
(五)體檢。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
(六)組織考察。對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本院組成考察組,對確定的考察對象進行考察。通過查閱檔案、實地考察、面談等方式,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對象本人及其所在單位原因,致考察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取消考察對象資格,依次按從高分到低分由未進入考察名單者遞補。根據對考察對象的考核情況,由本院黨組綜合醞釀確定錄用人選。
(七)公示。對擬聘用的人選按有關規(guī)定在本院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八)辦理手續(xù)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五、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的A類司法輔助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工資標準為:2200元/月,試用期滿后工資標準為:3800元/月(含單位按規(guī)定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績效、院齡工資另計。
聘用的B類司法輔助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工資標準為:2000元/月,試用期滿后工資標準為:3200元/月(含單位按規(guī)定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績效、院齡工資另計。
報名地點:北海市新世紀大道北側·上海路以西(北海市銀海區(qū)人民法院政工科505室)。
聯系人:小韋 、小葉
聯系電話:0779-3800011 13878952367(小韋)、 13707892235(小葉)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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