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能測評對象
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為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職位的面試入圍人員(具體人員名單見附件)。體能測評前,已確認放棄面試資格及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不需參加體能測評。
二、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2017年5月25日(星期四)。
(二)地點:南寧市二中鳳嶺校區(qū)400米跑道田徑場。
三、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考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規(guī)定,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如下:
(一)男子組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縱跳摸高 |
≥265厘米 |
(二)女子組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縱跳摸高 |
≥230厘米 |
體能測評三項全部達標方為合格。報考法醫(yī)、獄醫(yī)、戒毒醫(yī)務、理化檢驗、網(wǎng)絡安全技術、警務信息通信技術、外語及少數(shù)民族語言翻譯、戒毒康復、護理緊缺職位的人員,體能測評三項中有兩項達標的,視為合格。
體能測評項目中,只有縱跳摸高的測試次數(shù)不超過3次,其他兩個項目的測評次數(shù)均為1次。
四、考生注意事項
(一)體能測評前,考生應了解體能測評的項目、標準和注意事項,結合本人身體狀況,根據(jù)個人意愿決定是否參加體能測評。
(二)考生務必從南寧市第二中學鳳嶺校區(qū)的體育館門(百花嶺路)進入(位于南門右側50米處),考生應提前到現(xiàn)場了解考場位置。體能測評當天現(xiàn)場封閉,并有工作人員值勤,除考生和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禁止進入考區(qū),不允許考生駕駛機動車進入校區(qū)(非機動車除外)。
(三)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須于2017年5月25日上午7:50前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紙質(zhì)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一寸近期免冠彩照1張、水性筆1支到二中鳳嶺校區(qū)的體育館門報到并現(xiàn)場驗證。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評資格。
(四)考生根據(jù)體能測評需要自備運動衣、運動鞋等物品。
(五)體能測評結果當場公布。體能測評不合格的考生,須簽字確認后方可離開考點。
(六)因報考人員放棄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七)體能測評不收取費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聯(lián)系電話:0771-2891054,0771-2891052。
附件下載:
>>>附件.南寧市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考(人民警察)體能測評人員名單
>>>附件.南寧市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考(人民警察)體能測評人員名單
南寧市公安局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