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能測評對象
參加體能測評的人員為報考公安機關(guān)人民警察職位的面試入圍人員(具體人員名單見附件)。體能測評前,已確認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人員,不需參加體能測評。
二、體能測評時間和地點
(一)時間:2017年5月28日(星期日)8:00—12:00。
(二)地點:欽州市第二中學(市內(nèi)可乘坐8路公交車到二中站下車)。
三、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
根據(j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考局《關(guān)于印發(fā)公安機關(guān)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規(guī)定,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如下:
(一)男子組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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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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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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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歲(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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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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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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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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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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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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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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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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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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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女子組
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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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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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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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歲(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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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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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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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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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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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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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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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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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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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能測評三項全部達標方為合格。報考緊缺職位中法醫(yī)、警務(wù)信息通信技術(shù)職位的人員,體能測評項目中三項中有兩項達標的,視為合格。體能測評項目中只有縱跳摸高的測試次數(shù)不超過3次,其他兩個項目的測評次數(shù)均為1次。
四、考生注意事項
(一)體能測評前,考生應(yīng)了解體能測評的項目、標準和注意事項,結(jié)合本人身體狀況,根據(jù)個人意愿決定是否參加體能測評。
(二)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須于2017年5月28日上午8:00前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紙質(zhì)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到欽州市第二中學東門報到并現(xiàn)場驗證。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評資格。
(三)考生根據(jù)體能測評需要自備運動衣、運動鞋等物品。
(四)體能測評結(jié)果當天公布。體能測評結(jié)束時,所有考生須簽字確認本人成績后方可離開考點。
(五)因報考人員放棄體能測評或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六)體能測評不收取費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
聯(lián)系電話:欽州市公安局:07772868636
附件:欽州市公安局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考(人民警察)體能測評人員名單
欽州市公安局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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