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考體檢公告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qū)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考公告》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考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規(guī)定,現將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公考錄用體檢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體檢人員名單
根據職位計劃錄用人數與體檢人選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綜合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科目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確定吳宗新、廖夢溪2人為我委民族理論政策研究室2017年度考試錄用公考體檢人員(名單見附件1)。
請入圍體檢的考生認真閱讀《公考錄用體檢考生須知》(見附件2),于體檢當天持本人身份證、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1張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等按時到達集中地點參加體檢,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二、體檢集中時間和集中地點
體檢集中時間:2017年6月20日7:30。
體檢集中地點:南寧市桃源路4號吉祥大廈小區(qū)辦公樓一樓民研所辦公室。考生可乘10路、46路公共汽車到“桃源新民路口”站下車前往。
三、體檢項目及標準
體檢項目及標準按照《關于修訂〈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對《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中的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當場告知考生并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當場告知考生并安排當場復檢。
當日、當場復檢只能進行1次,仍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項目,不再擇日進行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論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我委提交復檢書面申請。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除當日、當場復檢項目外,復檢項目須嚴格保密。
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四、體檢人選遞補
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資格的,從同一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五、其他
(一)此次體檢工作由我委民族理論政策研究室負責組織實施。
(二)體檢所產生的費用由考生個人自理,以現金方式直接向體檢醫(yī)院繳納,體檢醫(yī)院開具正式收款票據。
(三)考生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給予不予錄用的處理;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并按照公考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四)本公告發(fā)布以后,考生放棄體檢、考察資格的,記入公考錄用誠信檔案。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陶斐玲 15678852908。
附件:1.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17年考試錄用公考體檢人員名單
2.公考錄用體檢考生須知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2017年6月19日
附件1
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17年
考試錄用公考體檢人員名單
序號 |
姓名 |
性別 |
民族 |
準考證號碼 |
招錄機關 |
用人單位 |
報考職位 |
1 |
吳宗新 |
男 |
漢族 |
171150501621 |
自治區(qū)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
自治區(qū)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民族理論政策研究室 |
民族問題綜合研究崗位一(職位代碼:150016001001) |
2 |
廖夢溪 |
女 |
漢族 |
171151002428 |
自治區(qū)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 |
自治區(qū)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民族理論政策研究室 |
民族問題綜合研究崗位二(職位代碼:150016001002) |
附件2
公考錄用體檢考生須知
為準確反映考生身體的真實狀況,確保體檢順利進行,請仔細閱讀并理解以下事項:
1.體檢前三天,注意正常飲食、作息(不熬夜、不飲酒,避免劇烈運動)。體檢當天在采血、B超檢查前要禁食8-12小時,采血、B超檢查完成后方可進食。
2.已經懷孕或疑似懷孕的考生,應在體檢前向體檢實施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由體檢實施機關安排孕檢,經確診懷孕后,延緩所有項目體檢。考生產后30天內需報告體檢實施機關、并于5個月內提出體檢申請,逾期不提出體檢申請的視為放棄體檢資格。已經懷孕的考生在體檢前不主動告知體檢實施機關懷孕情況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體檢當天,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一張一寸免冠近期彩照,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集中統一前往體檢醫(yī)院進行體檢。考生必須按要求準時報到,并配合做好身份核驗、繳交體檢費等工作。
4.身份核驗前須將所攜帶的手機等通訊工具關閉后交給工作人員統一保管,體檢結束后方可領取。拒不交出或隱瞞不交的,一經發(fā)現即作違紀違規(guī)處理。
5.按要求填寫《公考錄用體檢表》中由考生本人填寫的信息,其中姓名、聯系電話、受檢者簽字、報考職位、身份證號等信息不填寫。填寫信息須使用黑色簽字筆或鋼筆,要求字跡工整清楚,無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實、逐項填齊,不能遺漏。有手術史的還須提供《出院小結》。
6.考生體檢時應配合體檢醫(yī)務人員進行,同時應放松心情,不要過于緊張(精神緊張可能會對血壓、心電圖、心率等檢查項目造成影響)。
7.體檢當天應衣著寬松,不應穿印字、印花和有各種裝飾物的衣服。女性考生最好不要穿著連衣裙、連褲襪。
8.留取尿標本時,請盡量在尿脹時取中段尿液。女性體檢前注意清潔外陰,以避免污染。女性經期不宜留尿檢查,請在月經干凈后三天再補檢。
9.婦科檢查前請排空小便,未婚女性只需肛檢。
10.近視者請自備眼鏡。
11.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當日、當場復檢項目的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可在接到體檢結論后提出復檢申請。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復檢。當日、當場復檢的結論得出后,不能擇日或另選其他醫(yī)療機構進行復檢,體檢結果以當日當場復檢結論為準。
12.按照《公考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13.嚴禁打聽體檢醫(yī)療機構、體檢醫(yī)務人員、體檢編號等保密信息。體檢結果由體檢實施機關告知考生,不允許個人查詢體檢結果。
14.體檢表中所列項目都要檢查,不得漏檢、棄檢。
15.體檢過程中,考生必須服從本組工作人員的指揮,不得擅自離組。體檢結束后,本組統一集中后才能離開。未檢完擅自退場不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16.考生體檢結束后請保持手機暢通,體檢結果將由體檢實施機關電話通知。
17.體檢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與體檢實施機關工作人員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