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的確定
根據(jù)扶綏縣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復劃定的2017年扶綏縣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各招聘崗位的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筆試兩科考試總成績不低于90分(僅參加單科筆試的人員不得確定為面試人選)。
根據(jù)上述合格分數(shù)線,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筆試部分文堅盈等130人,免筆試部分報名人員白玉婷等88人為2017年扶綏縣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進入資格復審人選(名單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7年6月28日—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地點:扶綏縣教育局二樓人事紀檢股。
三、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在報名系統(tǒng)平臺(www.jszp.gxeea.cn)下載打印的《報名登記表》、戶口簿、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考生在報名時未能獲得教師資格證書或學歷證書,也可報名參加考試,但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核前取得學歷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認定審核合格證明(注:由于教師資格證書一般在7月上中旬發(fā)放給考生,如果個別考生未能在報考單位組織面試前拿到教師資格證書,但已在教師資格認定所報教育局資格審核合格,可向認定所報教育局申請先開具教師資格認定審核合格的證明。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等)畢業(yè)生須在2017年4月5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否則招聘單位將取消面試和錄用資格。)及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有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含特崗教師)必須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復審,未按時到點進行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處理。
(二)考生因須提供的證件(如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準考證、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等相關材料)不能提供或不真實的,或者考生在《報名登記表》上填寫信息為虛假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應聘人員的面試資格,所有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出現(xiàn)未能通過面試資格復審或自愿放棄面試(需由本人出具書面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情形的,按照筆試合格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遞補人選的資格復審同上。
附件下載:
>>>附件1.2017年扶綏縣中小學校公開招聘教師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筆試部分)
>>>附件2.2017年扶綏縣中小學校公開招聘教師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免筆試部分)
扶綏縣教育局
2017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