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確定體檢人選及要求
(一)體檢人選根據(jù)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按招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選。綜合成績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以《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科目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具體名單見附件)。
(二)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報考計劃聘用人數(shù)與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比例達不到1:3的,該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該考場面試滿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進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績都達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因報考計劃聘用人數(shù)與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比例達不到1:3且考生面試成績均達不到考場面試滿分值70%以上(含70%),決定取消隆林各族自治縣隆或鎮(zhèn)水利管理站技術員(14526000882)崗位的招聘計劃。
(三)體檢人選接到體檢通知后,不按時參加體檢的按自動放棄體檢資格處理。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體檢資格的,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事宜另行通知。
二、體檢時間及要求
(一)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縣2017年度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體檢工作定于2017年7月27—28日(星期四、星期五兩天)進行。
(二)體檢人員請于2017年7月26日持個人身份證原件和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張到隆林各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稱股領取《體檢通知書》,并填寫《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報到時間及地點見《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縣2017年度公開招考聘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體檢通知書》。
三、體檢標準
體檢標準按照桂人發(fā)〔2011〕155號和百政發(fā)〔2012〕30號文件要求,參照《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
四、體檢費用
體檢費用由體檢醫(yī)院按規(guī)定收取,費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
五、考生體檢須知
(一)體檢考生必須按要求準時到指定地點報到,統(tǒng)一前往指定的體檢醫(yī)院進行體檢。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二)體檢考生在報到時,通訊工具統(tǒng)一交由工作人員保管,體檢結束后方可取回。
(三)體檢考生必須服從醫(yī)護人員和工作人員的指揮,自覺遵守秩序,在體檢過程中未經批準,不得擅離開,不得與體檢工作人員以外的人員聯(lián)系。未檢完擅自退場不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其他事項:
1.考生體檢應統(tǒng)一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其它醫(yī)療單位的檢查結果一律無效。
2.體檢嚴禁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如隱瞞病史影響體檢結果的,后果自負。
3.體檢表上貼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張。
4.體檢表由受檢者本人填寫部分(用黑色簽字筆或鋼筆),要求字跡清楚,無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實、逐項填齊,不能遺漏。
5.體檢前一天請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體檢前不要吃早餐。
6.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請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
7.女性受檢者月經期間請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待經期完畢后再補檢;懷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醫(yī)護人員,勿做X光檢查。
8.請配合醫(yī)護人員認真檢查所有項目,勿漏檢。若自動放棄某一檢查項目,將視為體檢不合格。
六、相關事宜,請與隆林各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稱股聯(lián)系。電話:0776-8200101
附件:
附件:
隆林各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