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類別和人數
(一)崗位類別:文職崗位,勤務崗位;
(二)招聘人數:242人。其中,文職輔警崗位38人,勤務輔警崗位204人。
二、工作崗位
在市公安局機關部分單位及派出機構工作。
三、招聘依據
根據《廣西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及來賓市公安局工作實際情況。
四、招聘條件
(一)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三)年齡在18周歲以上,勤務輔警30周歲以下(1987年8月10日-1999年8月9日期間出生),文職輔警35周歲以下(1982年8月10日-1999年8月9日期間出生)。
(四)勤務輔警具有高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職輔警應當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崗位需要的專業(yè)資質或者專門技能。
(五)身心健康;
(六)公安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曾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 報名時間:2017年8月11日至8月24日止;
(二)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三) 報名所需材料及要求:應聘人員須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退役士官士兵還需持《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個人征信報告》以及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到來賓市公安局(來賓市興賓區(qū)翠屏路199號)7樓709號辦公室報名,報名時還須填寫《來賓市公安局招聘輔警人員報名表》,報名材料實行現場審核。報名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對于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作為不誠信依據記錄在案。
六、招聘程序
對經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考核政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根據資格條件和招聘計劃確定聘用人員。筆試考察范圍是:與輔警有關的權益及依法協(xié)助人民警察履職的有關法律知識。
七、公示、崗前培訓及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經5個工作日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證不屬實的,由來賓市公安局組織開展法律知識和崗位技能培訓,培訓時間為10天,培訓合格后,由來賓市公安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與被聘用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首次被聘用的輔警勞動合同期限為1年,試用期2個月,合同期滿后繼續(xù)聘用的輔警每次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為3年。被聘用的人員須無條件服從工作安排。
八、工資待遇及其他
(一)招聘的輔警待遇是:基本工資(1800元/月)+五險(即養(yǎng)老、醫(yī)療、工傷、失業(yè)、生育保險,753.5元/月)。待有關工作規(guī)范后,再按照《辦法》規(guī)定會同市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研究確定輔警工資待遇,并建立動態(tài)調整機制。
(二)輔警試用期滿后,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由市公安局和輔警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內,輔警如有違反合同約定,違規(guī)違紀或不履行職責,以及其它不適應工作的,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解聘。
聯系單位:來賓市公安局政治部,聯系人:韋警官、唐警官,聯系電話:(0772)4210509。
原標題:來賓市公安局關于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附件:
原標題:來賓市公安局關于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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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賓市公安局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