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fā)〔2011〕155號)、《來賓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來政辦發(fā)〔2012〕186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高等學校非實名用人制度試行辦法》(桂教人〔2016〕53號)的有關規(guī)定,我單位定于2017年10月19日使用非實名人員控制數(shù),通過直接考核方式面向社會招聘171名非實名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6年10月12日~1999年10月12日期間出生);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執(zhí)業(yè)資格或技能條件;
(七)符合招聘崗位規(guī)定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崗位詳見《廣西科技師范學院2017年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xiàn)役軍人;
3.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其中,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
4.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試用期未滿的;
5.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考或事業(yè)單位人員;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7.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8.法律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國家機關和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須出具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方可報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戶籍、工作經歷、服務期、現(xiàn)役、辭退、工作年限、處罰期限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17年10月12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招聘崗位查詢
招聘的崗位、人數(shù)、資格條件等詳見《計劃表》(附件1)。
(二)報名
報考者登陸來賓人才網(http://www.lbrcw.com)下載《廣西科技師范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填寫相關信息,并將本人的報名材料傳真或郵寄(以郵戳為準)到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的材料包括: 《報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和學位證、職稱證、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證明材料等復印件各1份。報考者報名時可現(xiàn)場報名或郵寄報名,不接受電話或電子郵件等其他形式報名。報考者應如實提供材料,經驗核后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的,取消報考資格。應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還。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yè)不完全一致的,報考人員所學核心課程與崗位要求專業(yè)的核心課程有80%以上一致可認為符合報考條件。此項由報考人員在報名時自行舉證,舉證須先與審核單位取得聯(lián)系,經審核單位同意后,填寫《專業(yè)核心課程相同舉證審批表》,附本人在校學習期間所學專業(yè)課程目錄,以及任意一所學校與崗位要求相同專業(yè)的課程目錄,直接送達或傳真給審核單位。
報名時間:2017年10月19日8:00~10月23日17:30。
報名地點:來賓市鐵北大道966號廣西科技師范學院科教樓6樓602室。
(三)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依據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對照報考者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
資格審查時間:2017年10月19日~10月25日。
(四)確定考核人選
考核人選名單及相關要求報經市人社局核準后統(tǒng)一在來賓人才網公布,招聘單位通過電話方式通知被考核人員。
考核人選公布時間:2017年10月下旬前。
三、體檢和考核
(一)體檢
體檢參照《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應在來政人發(fā)〔2008〕31號文件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經費由考生本人負擔。
(二)考核
招聘單位根據《來賓市市直機關公考、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錄用(聘用)考核辦法(試行)》(來政人發(fā)〔2007〕40號)的有關規(guī)定,成立考核小組,對進入直接考核的人員進行考核,著重對應聘人員在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yǎng)、廉潔自律、應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知識與特長、研究能力、獲獎情況、工作經歷等方面進行考核,同時對考核對象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凡因個人原因未能參加各項考核的,按棄權處理。考核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一律不予聘用。
體檢和考核時間: 2017年11月上旬前。
四、審批和聘用
根據考生的考核情況和體檢結果,經招聘單位集體研究,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報市人社局審核,在來賓人才網、招聘單位工作區(qū)域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進行復查,對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整理擬聘人員材料,經報市人社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來賓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來政辦發(fā)〔2012〕186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公示及上報審批材料時間:2017年11月中旬前。
咨詢電話:0772-6620760
傳真號:0772-4258969
廣西科技師范學院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