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分數(shù)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見附件5)
二、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18年2月24日24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子郵件。要求如下:
1.發(fā)送電子郵件至[email protected](報考三峽海事局的考生發(fā)送郵箱為:[email protected])。
2.標題統(tǒng)一按“×××確認參加XXX(單位)××職位面試”, 內容見附件1。如網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發(fā)生變化,請在電子郵件中注明。
3.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三、放棄面試的處理
放棄面試者請?zhí)顚憽斗艞壒济嬖嚨穆暶鳌罚ㄔ斠姼郊?),經本人簽名,于2018年2月22日24時前發(fā)送掃描件至[email protected](報考三峽海事局的考生發(fā)送郵箱為:[email protected])。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填報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不參加面試的,視情節(jié)將上報中央公考主管部門記入誠信檔案。
四、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規(guī)定時間攜帶相關材料到湖北省武漢市解放大道1525號長江海事局附樓一樓接受資格復審(各職位資格復審時間見附件5):
1. 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2. 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 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 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職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等材料。
2018年的畢業(yè)生,即將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在錄用后報到時提供。
5. 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復印件。如因學校放假無人辦公,蓋章有困難的考生,可在3月19日之前提供。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3),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現(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開具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可在3月19日之前提供。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復印件(詳見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需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同時需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復印件和相關合同。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需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同時需提供現(xiàn)工作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7.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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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滿足所報考職位要求的各類證明材料:如黨員身份證明材料、英語證書或成績通知單、會計職稱或從業(yè)資格類證書、有效的船員適任證書等。如面試資格復審前提供船員適任證書確有困難的,可先提供證書編號,3月19日之前提供適任證書原件。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五、面試安排
(一)面試時間:面試定于2018年3月8日至12日進行。(各職位面試時間參見附件5)
(二)面試報到地點:參加面試的考生須于面試當日上午7時前到達長江海事局附樓一樓(前一日資格復審地點),集中送往面試地點。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和考察人選的確定
參加面試人數(shù)與錄用計劃數(shù)比例達到3:1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1:1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達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為合格,成績合格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1:1確定體檢考察人選,未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和考察。
(二)體檢
體檢于3月9日至13日進行,具體時間為所在職位面試結束后的次日。請于當天上午7時30分在長江海事局附樓一樓集合,屆時統(tǒng)一前往,請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特困生或低保人員的體檢費用由我局承擔。特困生或低保人員須提供縣或縣級以上相關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以及體檢發(fā)票。
(三)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 + 面試成績×50%
七、注意事項
考生應對個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聯(lián)系方式:
長江海事局聯(lián)系人:劉老師 電話:027-82765390
E-mail: [email protected]
三峽海事局聯(lián)系人:陳老師 電話:電話:0717-6961251
E-mail: [email protected]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
附件:1. 面試確認內容(樣式)
2. 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樣式)
3. 同意報考證明(樣式)
4. 待業(yè)證明(樣式)
5.面試人員名單及資格復審和面試時間安排
長江海事局
2018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