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分數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詳見附件)
以上名單含遞補人員,考生按準考證號排序。
二、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18年2月28日24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子郵件,要求如下:
1.發(fā)送電子郵件至[email protected]。
2.電子郵件標題統(tǒng)一寫成“×××確認參加國家質檢總局面試”。
3.電子郵件正文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
4.網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如有變化,請在電子郵件正文中注明。
5.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6.放棄面試者請?zhí)顚憽斗艞壝嬖囐Y格聲明》(詳見附件1),經本人簽名,于2月28日24時前發(fā)送至[email protected]。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填報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不參加面試的,視情節(jié)將上報中央公考主管部門記入誠信檔案。
三、體檢和資格復審
(一)體檢
1.體檢集合時間:2018年3月7日(星期三)9:00。
2.體檢集合地點:國家質檢總局南門傳達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馬甸東路9號),集中后統(tǒng)一前往指定體檢機構體檢。
3.體檢注意事項:體檢按照國考考試體檢的相關規(guī)定和招考計劃中明確的標準執(zhí)行。考生須按時到達指定地點(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時需攜帶身份證、公共科目考試準考證、一寸彩色近照1張。缺少上述證件者,我局有權取消該考生的體檢資格。
體檢前三天請盡量保持正常清淡飲食,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體檢當天請務必保持空腹。建議不要化妝,以免影響醫(yī)生判斷;不要穿戴復雜服裝,以方便體檢。對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不予錄用,并報國考局備案。
(二)資格復審
1.時間:2018年3月7日(星期三)14:30。
2.資格復審集合地點:國家質檢總局南門傳達室。
3.考生面試資格現(xiàn)場復審時需按照順序準備以下材料原件、一寸彩色照片1張(照片背面寫上本人姓名和職位代碼)以供核查。
請考生于2月28日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復印件郵寄到我單位接受資格復審(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其他快遞公司送達):
(1)本人身份證、工作證(如無工作證可不提供)。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所報職位要求的外語等級證書等材料。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詳見附件2),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現(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詳見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四、面試安排
1.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
2.面試時間:2018年3月8日(星期四),上午9:00開始。所有考生務必于當日上午8:30前到面試地點報到,截至面試當天上午8:30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
3.面試地點:國家質檢總局辦公大樓內,由工作人員引導入場。
4.成績公布:面試工作結束后2日內,通過國考局考錄網站發(fā)布考生面試成績。
五、考察
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1:1確定考察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考察。
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 +(面試成績×70%+專業(yè)能力測試×30%)×50%。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視情況按相應職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六、注意事項
(一)國家質檢總局位于北京市海淀區(qū)馬甸東路9號,面試人員請務必提前熟悉考場地點及行車路線,保持通訊暢通,并盡量選擇較近的地點住宿。
(二)面試人員的往返路費及在京期間的食宿費用由本人自理。體檢費用由國家質檢總局承擔。
(三)聯(lián)系人:周老師
電話:010-82262353
傳真:010-82260227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馬甸東路9號,國家質檢總局人事司干部二處(郵編:100088)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
附件:1.放棄面試資格聲明
國家質檢總局人事司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