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桂林市教師招聘1408人考試時間摘要 | |||
報名時間 | 4月12日至4月16日 | 資格審查時間 | 4月12日至4月17日 |
繳費時間 | 4月12日至4月18日 | 筆試時間 | 5月12日 |
準考證打印時間 | 5月5日-5月11日 | 報名入口 | |
筆試科目 | 9:00—11:00 | 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 | |
15:00—17:00 | 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 |
為進一步加強桂林市教師隊伍建設,根據(jù)《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fā)〔2011〕155號)、《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辦法(試行)》(桂教人〔2014〕4號)和《關于印發(fā)2018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師范〔2018〕10號)等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為確保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剩瀼毓_、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
二、招聘崗位
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校共設公開招聘崗位572個,計劃招聘教師1408名。市、縣(區(qū))招聘情況如下:
桂林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招聘144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shù)招聘100名);桂林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局屬幼兒園:招聘4名;桂林市象山區(qū)中小學校:招聘67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shù)招聘67名);
桂林市秀峰區(qū)中小學校:招聘79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shù)招聘77名);
桂林市七星區(qū)中小學校:招聘105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shù)招聘100名);
桂林市疊彩區(qū)中小學校:招聘71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shù)招聘71名);
桂林市雁山區(qū)中小學校:招聘36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shù)招聘36名);桂林市臨桂區(qū)中小學校:招聘90名;
桂林市陽朔縣中小學校:招聘58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shù)招聘30名);
桂林市靈川縣中小學校:招聘70名;
桂林市灌陽縣中小學校:招聘133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shù)招聘128名);
桂林市資源縣中小學校:招聘65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shù)招聘65名);
桂林市全州縣中小學校:招聘97名;
桂林市興安縣中小學校:招聘24名;
桂林市永福縣中小學校:招聘56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shù)招聘19名);
桂林市平樂縣中小學校:招聘154名;
桂林市荔浦縣中小學校:招聘60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shù)招聘10名);
桂林市龍勝縣中小學校:招聘55名;
桂林市恭城縣中小學校:招聘40名(其中: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shù)招聘40名)。
具體招聘崗位詳見《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附件1)。“招聘崗位其他說明”中注明“無事業(yè)編制,屬于聘用教師控制數(shù)人員”的屬招聘聘用教師控制數(shù)人員,其余未注明的為招聘事業(yè)編制人員。
“聘用教師控制數(shù)”政策說明:根據(jù)桂林市人社局、編辦、財政局聯(lián)合下發(fā)的市人社發(fā)〔2017〕43號文件精神,“聘用人員控制數(shù)人員在聘期間在薪酬待遇、職稱評定、競爭上崗、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編人員同等待遇,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規(guī)定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
三、招聘的基本條件
㈠招聘對象應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合格學歷,并取得《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教師資格證書。(將于2018年畢業(yè)的普通高校應屆考生在報名時未能獲得教師資格證書和學歷證書,也可報名參加考試,但必須在面試前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否則將取消面試資格;且必須在考核前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和學歷證書原件,否則將取消錄用資格)。
㈡招聘對象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㈢對應聘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教師崗位的應聘人員,在應聘人數(shù)未超過1:3報考比例時可免筆試,直接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等環(huán)節(jié);應聘人數(shù)大于1:3比例的統(tǒng)一參加筆試進行篩選。
㈣具備應聘崗位專業(yè)條件要求(以《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中各崗位設置的專業(yè)條件為準)。
㈤退役士兵和軍嫂崗位只限桂林籍退役士兵和駐軍桂林市軍嫂報考。報名時需要提供部隊出具的退役證和現(xiàn)役軍人配偶證明。
㈥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
㈦其他:
1.本次招聘條件中凡涉及時間段的計算,均以2018年3月31日為界。
2.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2年3月31日至2000年3月31日期間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寬年齡的崗位,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書面報市教育局核準。
3.國家機關(含參照公考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和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向所在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取得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后,方能報考。并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時提供所在工作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面試。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各級公考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且被給予不得報考處理期限內的人員。
(4) 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8年應屆畢業(yè)生(其中,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 其他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2018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照 “發(fā)布招聘信息—>網(wǎng)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基礎知識考試)—>面試(崗位適應性測評)—>考核—>體檢和公示—>公布招聘結果及空缺崗位—>復征志愿與補充招聘—>聘用”等環(huán)節(jié)規(guī)范進行。
㈠發(fā)布招聘信息(4月10日)
自治區(qū)、市、縣(市、區(qū))三級同時發(fā)布招聘信息。自治區(qū)在教育廳公眾信息網(wǎng)(http://www.gxedu.gov.cn/)、廣西畢業(yè)生就業(yè)網(wǎng)(http://www.gxbys.com/)、廣西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gxpta.com.cn/),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tǒng)主頁以及相關媒體上發(fā)布。桂林市通過桂林市教育局網(wǎng)(http://www.glsjyj.gov.cn/)、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 http://www.glrsj.gov.cn/)、桂林教育微信和各縣(區(qū))教育局網(wǎng)發(fā)布。
㈡網(wǎng)上報名與資格審查(4月12—24日)
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實行網(wǎng)上報名、網(wǎng)上查詢、網(wǎng)上交費、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不接受現(xiàn)場報名。
1.網(wǎng)上報名方式及時間
凡符合本公告報考條件要求的應聘人員,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ǎng)(www.gxeea.cn)—>系統(tǒng)導航“考試報名”—>“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tǒng)”進行網(wǎng)上報名,并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應聘。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要一致。有關《考試標準》和《考試大綱與說明》等可在報名網(wǎng)站免費下載。網(wǎng)上報名確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
網(wǎng)上報名時間: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
2.資格審查方式及時間
市、縣(區(qū))教育局在網(wǎng)上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原因。
應聘人員可于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7日17:30期間登錄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單位必須在提交報考申請次日起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4月16日報名的必須4月17日17:30前提出審查意見)。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可以改報其他職位。2018年4月16日17:30至17日17:30期間,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報名時,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理解職位資格條件,認真核對報考崗位的招聘條件,凡是不符合報考條件,仍報名參加考試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立即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由桂林市教育局給予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桂林市中小學教師的處理。
招聘學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指定專人并嚴格按照《公告》公布的崗位條件負責對報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如審查不嚴或擅自改變業(yè)已公布的招聘條件,造成參加筆試的應聘人員因不符合報考條件被取消招聘資格的,由負責資格審查的部門和審查人承擔責任。
資格審查時間: 2018年4月12日9:00—4月17日17:30。
特別提示應聘人員注意核對報考專業(yè),專業(yè)請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公考考試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2018年版)》、《研究生學科專業(yè)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和《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yè)目錄(試行)》進行核對。
3.繳費方法及收費標準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含報考應聘有免筆試要求的崗位,若未達到筆試篩選要求按先交后退處理)應于4月18日17:30前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ǎng)(www.gxeea.cn)進入“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tǒng)”統(tǒng)一支付報考費。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按自治區(qū)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2010〕269號文件的規(guī)定標準收費,報考費為每人每科50元。逾期不繳費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資格處理。
已繳報考費的應聘人員,可于考前一周到桂林市招生考試院領取收費收據(jù)(不領取收費收據(jù)不影響應聘人員參加考試)。
已通過資格審查且報名繳費成功,但因所報考崗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每個崗位原則上不少于1:3的比例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補缺的,須經(jīng)市教育局核準后方可開考)而取消報考崗位的,應聘人員接到資格審查單位通知后,可于4月24日9:00至16:30期間改報其他崗位。應聘人員應在4月24日前及時登錄報名系統(tǒng)平臺查看報考成功與否的情況,以免錯失改報其他崗位的機會。市、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或招聘單位應于4月24日17:30前完成資格審查。對未按時改報其它崗位或改報后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將通過原繳費賬戶統(tǒng)一退費。
4.打印準考證和報名登記表的方法及時間
應聘人員繳費報名成功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ǎng)(www.gxeea.cn)進入“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tǒng)”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和報名登記表(自行備好以用于面試資格復審)。應聘人員按照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并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兩證缺一不可)。
準考證打印時間:2018年5月5日8:00—5月11日24:00。
準考證是應聘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考試人員參加筆試、面試的重要憑證,須妥善保管。
網(wǎng)上報名操作技術咨詢電話:0773-2839353(市招生考試院)。
5.開考比例
除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招聘崗位外,招聘崗位與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能開考。對報考職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確因需要補缺的職位,須由招聘單位主管局書面函告市教育局批準同意后方能開考。
㈢筆試(5月12日)
1.筆試科目
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兩科考試分值各100分。
2.筆試時間安排
筆試時間為2018年5月12日(星期六),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09:00-11:00 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
下午15:00-17:00 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3.筆試地點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應聘人員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
4.筆試成績查詢
2018年5月31日起,應聘人員可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ǎng)(www.gxeea.cn)進入“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tǒng)”查詢筆試成績。具體時間見報名網(wǎng)站。
㈣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及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jù)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與報考人員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含免筆試的應聘人員)。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xiàn)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未通過資格審查或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放棄面試資格(含放棄遞補面試資格,下同)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由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材料(本人簽名的書面申請材料可傳真)。
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公布時間:2018年6月10日在桂林教育局網(wǎng)公告欄上公布。
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面試資格具體復審時間、地點安排詳見公告。
實行嚴格資格復審制度。筆試結束后,桂林市教育局對進入市直屬學校教師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各縣區(qū)教育局對進入各縣區(qū)中小學校教師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名單的人員(含免筆試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經(jīng)資格復審無誤后的人員才能進入面試。
面試資格審查采取現(xiàn)場審查的方式進行。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需提交如下材料:在網(wǎng)上下載打印《2018年度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二份(貼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要求與網(wǎng)上報名時上傳的照片一致);應聘人員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的所有相關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國家機關(含參照公考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和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報考人員,須主動向面試資格審查工作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報考人員未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同意報考證明材料的、隱瞞身份騙取應聘資格的或提供虛假信息通過資格審查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提供的各項信息與證件材料(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職稱證、教師資格證、其他必須的證明材料等,暫未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的應聘人員,需要提供相關證明,并必須在面試前提供獲得相應學歷學位和教師資格證原件才具備聘用資格)必須齊全、完整、真實、有效,且復印件與原件相符。應聘人員的證件及材料不全、不真實或與報考崗位所必須的條件不相符的,取消應聘人員的面試資格,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也同時作廢。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㈤面試(6月30前)
1.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要求參加面試。未能按時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市直屬學校教師面試工作由桂林市教育局制定面試實施方案,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組織實施;縣(區(qū))中小學教師面試由各縣(區(qū))教育局制定面試實施方案,報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后組織實施。面試工作全程接受同級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
面試時間:2018年6月30日前,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公告。免筆試的應聘人員和參加筆試按1:3比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共同參加面試。
面試公告在桂林教育局網(wǎng)、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wǎng)站、各縣(區(qū))教育局網(wǎng)站上發(fā)布。
發(fā)布面試公告時間:面試前3個工作日。
3.面試內容和方式: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職業(yè)道德、心理素質、儀表儀態(tài)、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學基本素養(yǎng)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可通過說課、試講、答辯等方式開展。具體面試方式按照《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中明確的方式進行。
4.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需達60分方能進入考核程序。其中按1∶1比例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才能進入考核程序。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應聘人員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招聘工作人員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應聘人員的個人信息。考官按應聘人員面試序號給予評分。應聘人員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yè)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透露本人籍貫、畢業(yè)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的,按扣3分處理。
5.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生的考試總成績=(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考試成績+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成績)÷2×40%+(面試成績×60%)。免筆試崗位的考生面試成績?yōu)榭荚嚳偝煽儭?/div>
㈥考核(7月20日前)
1.考核人選的確定。按照同一職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核人選。職位總成績并列第一的應聘人員,以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考核人選(屬于免筆試的應聘人員可通過加試方式確定考核人選,具體方式由各招聘主管部門自行確定并公告)。
2.應聘人員的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成3人以上的考核組負責考核。著重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yǎng)、業(yè)務能力、遵紀守法情況、工作實績、崗位匹配等。同時要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3.考核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jù)實寫出考核材料。考核結論必須針對考核內容,經(jīng)規(guī)定的程序,依據(jù)事實和法定的事由作出,以主觀推測和認定作出的考核結論無效,招聘單位必須重新組織考核。
4.考核工作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
㈦體檢(7月31日前)
1.經(jīng)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按照1:1的比例進入體檢程序。體檢標準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行承擔。應聘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2.體檢工作。由桂林市教育局、各縣(區(qū))教育局分別負責組織本轄區(qū)應聘人員的體檢工作。組織體檢時,要做到認真負責、程序嚴格、組織嚴密、公開透明。體檢醫(y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對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核、體檢者,即被自然淘汰,在報考同一職位且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選的,由桂林市教育局批準,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㈧公示、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由桂林市教育局、各縣(區(qū))教育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舉報有違反本《公告》規(guī)定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已辦理了聘用手續(xù)后又查實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同級人社部門核準后,解除聘用,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2.經(jīng)公示無異議和異議無效的,由招聘單位填寫《桂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經(jīng)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xù),聘用手續(xù)須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擬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內到單位報到上班,逾期不報到上班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
3.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簽訂合同時間應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計算。簽訂聘用合同時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般為3至6個月。受聘人員為初次就業(yè)的大中專畢業(yè)生,試用期可以延長至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㈨公布招聘結果(2018年8月上旬)
公示期滿后,公布擬聘用人員名單。經(jīng)過第一階段的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崗位的地市,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自主決定是否開展復征志愿和補充招聘。自治區(qū)招生考試院可繼續(xù)開放“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tǒng)”,各縣(區(qū))自行發(fā)布復征志愿補充招聘信息,開展調劑補充招聘的報名工作。
㈩復征志愿與補充招聘
1.補充招聘條件。
⑴參加了2018年度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且取得筆試成績的應聘人員(含報考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教師崗位,專業(yè)對口,并已取得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教師資格的,免筆試的考生),可以參加補錄。
⑵已確定為擬聘用人員不能再參加補充招聘,一經(jīng)查實一律取消當年聘用資格,并作誠信記錄備案。
⑶補充招聘時,參加補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請一個補充招聘崗位;除具備招考公告中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外,還應當符合補充招聘崗位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2.補充招聘時間節(jié)點。
⑴公布招聘結果及空缺崗位時間:8月7日。
⑵復征補充招聘網(wǎng)上報名時間:8月9日9:00至8月10日17:30。
⑶資格審查時間:8月13日前。(報考崗位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報考崗位的,允許改報)。
⑷面試、考核、體檢、公示、聘用等環(huán)節(jié)的標準條件設置,根據(jù)補充公告完成。
3.其他事宜。如補充招聘結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師的崗位,可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jù)情況向市教育局申請二次補充招聘,在市教育局、人社局批準后,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商本級人社部門組織實施。
五、招聘工作紀律和監(jiān)督
㈠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㈡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guī)定從嚴處理。。
㈢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實行回避。
㈣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⒊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⒋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⒌違反《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的。
㈤參照《公考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2009〕126號)等相關規(guī)定,應聘人員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核等相關環(huán)節(jié)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的,分別給予取消相應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五年內不得報考等處理。
應聘人員出現(xiàn)手機使用違紀情形的,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5年內不得報考處理;在評卷中被鑒定為雷同試卷的,給予取消本次考試成績處理。
㈥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調離工作崗位或相應的行政處分。
㈦各招聘單位要嚴格按公開考試招聘有關政策規(guī)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jiān)督。如發(fā)現(xiàn)違規(guī)或弄虛作假行為,應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jié)輕重按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以桂林市教育局、人社局、編辦組成的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加強對本次招聘工作的組織領導,確保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七、其他事項
㈠本公告由桂林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具體招聘崗位、招聘條件咨詢等事宜,請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lián)系。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聯(lián)系電話如下:
桂林市教育局0773-2823517
象山區(qū)教育局0773-2150555
秀峰區(qū)教育局0773-2835332
七星區(qū)教育局0773-2183615
疊彩區(qū)教育局0773-8983969
雁山區(qū)教育局0773-3552881
臨桂區(qū)教育局0773-5582025,5592532
陽朔縣教育局0773-8811115,8886821
靈川縣教育局0773-6812234
興安縣教育局0773-6228169
灌陽縣教育局0773-4215581
資源縣教育局0773-4315138
永福縣教育局0773-8516663
平樂縣教育局0773-7884174
荔浦縣教育局0773-7223922
龍勝縣教育局0773-7516301
恭城縣教育局0773-8216231
全州縣教育局0773- 4822298
㈡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中小學教師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wǎng)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wǎng)卡等,均與本次考試主辦方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㈢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771-5337390。
八、本公告相關鏈接網(wǎng)站
桂林市教育局網(wǎng):www.glsjyj.gov.cn
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wǎng)站: www.glrsj.gov.cn桂林教育微信。
附件:1.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時間安排表2.2018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3.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公考考試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2018版)4.研究生學科專業(yè)目錄
5.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
6.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yè)目錄(試行)7.2018年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考試《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和《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考試大綱與說明
桂林市教育局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