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資格復審對象
(一)報考2018年寧明縣公開招聘普通高中教師崗位且筆試成績達到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118分及以上,根據(jù)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入圍人數(shù)1∶3比例(部分崗位低于1:3比例開考),確定22名考生為入圍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名單詳見附件1)。
(二)參加筆試但已在廣西師范學院參加面試并已簽約的考生共13人,不再參加本次面試。
二、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一)時間:2018年6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地點:寧明縣教育局人事股(二樓)
三、面試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
(一)在“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tǒng)”下載打印的《報名登記表》,以及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提供認定教育局出具的教師資格認定審核合格證明)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A4紙復印)。
(二)考生屬于2018年應屆畢業(yè)且未能在面試資格復審期限內(nèi)提供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等證件原件的,提供《報名登記表》、身份證、學生證、學校出具的可取得畢業(yè)證和認定機構出具教師資格證的證明(證明中必須寫明姓名,身份證號,所學專業(yè),以及是否通過相關考試,具備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信息)。
(三)考生屬于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含特崗教師)的,除提供以上應提供的材料外,還提供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出具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并經(jīng)單位主管部門蓋章同意(模版見附件2)。
四、注意事項
(一)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攜帶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達指定地點接受面試資格復審,如考生本人無法親自到現(xiàn)場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可委托他人攜帶其本人的身份證及考生本人的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到現(xiàn)場參加面試資格復審。考生未按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考生如不能提供所需證件及相關有效證明或證件不真實的,或者考生在《報名登記表》上填寫的信息為虛假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考生的面試資格,考生的筆試成績也同時作廢,所有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放棄面試資格的考生須提供由個人手寫簽字的書面《自愿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書》(模版附件3)。
(四)當出現(xiàn)某個崗位有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或考生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時,將根據(jù)筆試合格成績從報考該崗位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次序予以遞補。
(五)未通過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不能參加面試。
《自愿放棄面試資格聲明書》郵寄地址:廣西崇左市寧明縣教育局二樓人事股駱老師,郵編:532500。聯(lián)系電話:0771-8632311。
2.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寧明縣教育局
寧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 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