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職位和人數(shù)(共2名)
(一)物流園區(qū)宣傳講解員1名;
(二)物流管理和項目服務科工作人員1名。
具體招聘資格條件等詳見《防城港市物流規(guī)劃建設管理辦公室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崗位情況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熱愛工作,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二)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文化程度、知識、能力,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和技能要求;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規(guī)違紀被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人員;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公考、參照公考法管理機關(單位)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同時進行)、面試考核、體檢、決定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8年9月27日—2018年10月25日。
2.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遞交簡歷和E-mail兩種方式報名。報名時須如實填寫《防城港市物流規(guī)劃建設管理辦公室應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
3.報名地點:防城港市港口區(qū)迎賓路紅樹林大廈東塔二樓205室。
4.聯(lián)系方式及聯(lián)系人:胡曉倩,電話:0770-2829115;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二)資格審查
按照報名條件,我辦將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篩選符合條件報名者進行電話通知面試,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者不再電話通知。
(三)面試
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當天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歷證書、職業(yè)技術資格證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1份進行審核。凡報名者提供情況不實,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面試資格。
(四)體檢要求
根據(jù)面試成績,確定擬聘用人選,對擬聘人員參照公考體檢錄用的標準進行體檢。體檢應當在招聘單位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理。
(五)試用聘用與薪酬待遇
經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合格后,聘用人員須進行試用,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參照《防城港市物流規(guī)劃建設管理辦公室聘用人員管理辦法》、《防城港市物流規(guī)劃建設管理辦公室聘用人員年度崗位考核管理制度》執(zhí)行。薪酬待遇為大專生、本科生、研究生工資分別為2200元/月、2400元/月、2600元/月(均含五險一金)。合同期內聘用人員有違法違紀或嚴重違反防城港市物流規(guī)劃建設管理辦公室相關規(guī)章制度行為的,我辦將依法解除聘用關系。
四、其他事項
未盡事宜由防城港市物流規(guī)劃建設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70-2829070、2829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