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和人數(shù)
1.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崗位①7名;
2.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崗位②7名;
3.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崗位③7名;
4.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崗位④7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覺悟;
2.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具有較強的保密意識、服務意識,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3.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5.身高要求:男性1.65米以上,女性1.56米以上;
6.同等條件下,退伍軍人優(yōu)先聘用。
(二)資格條件
高中或中技以上文化程度,20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8年9月15日至1998年9月15日期間出生),具有豐富的基層工作經驗者可放寬至45歲。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辭退的;
3.本人因違反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被解除勞動合同或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三、招聘范圍
玉林市,以戶籍所在地為準。
四、報名方式
(一)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2018年10月15日—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三)報名地點:玉林市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局(地址:玉林市玉東新區(qū)雙擁路97號人防大廈四樓405室)。
(四)報名所需材料:報名時需填寫《玉林市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局招聘協(xié)管員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載報名登記表),報名時須帶身份證、學歷證、退伍證或轉業(yè)證明、駕駛證、技術資格證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及近期免冠小2寸標準彩色照片2張。
(五)應聘人員報送的個人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取消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五、招聘辦法
(一)面試方式。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應聘人員按指定地點在現(xiàn)場報名,經查閱個人相關資料和資格審查合格人選中,報名人數(shù)超過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1:5的,增加進行筆試。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素質能力、業(yè)務素質能力等。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以60分為合格,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體檢、考察程序。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告。
(二)面試結束后,當天在市城管局公告欄公布面試成績。
六、體檢、考察和公示
(一)體檢:按照招聘計劃的崗位和人數(shù),依據(jù)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考錄用的體檢標準進行,體檢不合格或未參加體檢者不能列入聘用對象,體檢費用自理。
(二)考察:體檢合格后組織考核,主要考察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現(xiàn)實表現(xiàn)與以往工作實績和遵紀守法等情況。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現(xiàn)崗位人選缺額的,可從報考同一招聘崗位的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公示:經體檢合格,按照面試、考察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
七、工資待遇
1.新聘用人員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被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管理,以后根據(jù)工作需要確定聘用年限。經考核不能勝任崗位者,期滿后不再簽訂勞動合同,終止勞動關系。
3.被聘用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在聘用期間不履行合同或違反管理規(guī)定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員一年內連續(xù)曠工超過15天以上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解聘。
4.聘用協(xié)管員經費列入玉林市財政年度經費預算,被聘用人員的月工資待遇按市財政局核發(fā)標準執(zhí)行。
報名咨詢電話:0775-2801800、0775-2308390
傳真電話號碼:0775-2805139
附件:
原標題:2018年玉林市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局公開招聘城市管理協(xié)管員公告
玉林市城市管理綜合執(zhí)法局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