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試確認
我部2019年度考試錄用公考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已在國考局網站公布。請相關考生于1月25日17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話和電子郵件,要求如下:
1、撥打010-58934515告知參加。
2、發(fā)送電子郵件至[email protected],標題統(tǒng)一寫成“×××確認參加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職位面試”,內容見附件1。如網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發(fā)生變化,請在電子郵件中注明。
3.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二、放棄面試的處理
放棄面試的考生請?zhí)顚憽斗艞壝嬖囐Y格聲明》(詳見附件2),經本人簽名,于1月25日17時前發(fā)送掃描件至[email protected]。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填報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不參加面試的,視情節(jié)將上報中央公考主管部門記入誠信檔案。
三、資格復審
(一)請參加面試考生于1月30日17時前(以寄出郵戳為準)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以下材料郵寄到我部接受資格復審(不接待本人或快遞公司送達):
1、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復印件。
2、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復印件。
3、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材料的復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復印件。現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有關材料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二)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三里河路9號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人事司干部一處(請注明“公考面試資格復審材料”),郵政編碼:100835。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還。
四、注意事項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面試前還將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屆時請考生備齊以上材料原件。
面試時間初步定于2019年2月下旬,具體時間地點和面試方式另行公告。
聯系方式:010-58934515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人事司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