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的基本條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業(yè)務知識和工作能力;
(六)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條件。崗位所需要的其它聘用條件詳見《中共灌陽縣委黨校紅色文化培訓中心
2019年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計劃表》(附件1);
(七)理想信念堅定,熱愛祖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思想品質好;
(八)取得博士或碩士學歷學位,且本科為普通高校全日制學歷;
(九)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水平、工作能力及身體條件;
(十)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年齡在40歲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十一)服從工作安排。
(十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現(xiàn)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各級公考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4.新錄用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考不得報名。
5. 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職位。
二、政策及待遇
(一)編制薪酬。招聘的碩士研究生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后,直接進事業(yè)編制,試用期內享受正式人員工資待遇,其他待遇與所在單位干部職工同等對待。
(二)生活待遇。服務期內按6萬元標準逐年發(fā)放安家費(每年發(fā)放2萬元),經費由縣財政列支。
三、管理及使用
(一)按需招聘。研究生人才招聘本著“用人單位有需求,事業(yè)編制有空缺”的原則,由中共縣委黨校按程序招聘。
(二)服務年限。招聘的研究生人才與縣委黨校簽訂服務期協(xié)議書,在用人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服務年限自聘用之日起計算。在服務期內,不得申請調離灌陽縣黨校或參加外地遴選考試。擅自離崗的,不予辦理相關手續(xù)。
(三)使用考核。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培養(yǎng)使用。優(yōu)先將招入的研究生人才作為單位專業(yè)骨干進行培養(yǎng),納入用人單位后備干部隊伍培養(yǎng)。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桂林人才網、灌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fā)布招聘公告及職位計劃表。
本公告發(fā)布時間:2019年6月5日至14日。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凡符合本公告報考條件要求的報考人員,可登陸桂林市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桂林人才網、灌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中共灌陽縣委黨校紅色文化培訓中心2019年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報考人員報名時身份信息必須與考試時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證信息一致。
報名時間:2019年6月17日-6月18日17:30截止,上午 8:30-12:00,下午15:00-17:30。
報名地點及聯(lián)系方式:中共灌陽縣委黨校,聯(lián)系電話:0773-4212003。
報名方式:報名可采取現(xiàn)場報名或郵寄資料報名兩種方式。現(xiàn)場報名需提供所有資料原件及復印件;郵寄資料報名可郵寄所有資料復印件(郵寄資料用順豐快遞和郵政EMS),面試時提供所有資料原件進行審核(面試時如不能提供資料原件,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報名時需提供如下資料:
1.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登記照3張;
2.畢業(yè)證、學位證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在校期間如擔任學生干部、受表彰獎勵及取得研究成果等可提供復印件;
4.《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指未畢業(yè)對象)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指畢業(yè)對象)(教育部指定的唯一學歷查詢網站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
5.已參加工作的應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6.《中共灌陽縣委黨校紅色文化培訓中心2019年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
(三)資格審查
中共灌陽縣委黨校指定專人,現(xiàn)場按照本《公告》的規(guī)定和《中共灌陽縣委黨校紅色文化培訓中心2019年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計劃表》公布的招聘職位資格條件,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考,不同意報考的要簡要說明理由,并當面反饋給報考者。如審查不嚴或擅自改變業(yè)已公布的招聘條件,造成參加面試的考生因不符合報考條件被取消招聘資格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承擔相應責任。
報考者要認真核對報考崗位的招聘條件,凡是不符合報考條件,仍提供虛假信息報名參加面試的,一經核實,取消報考資格,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現(xiàn)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時進行,中共灌陽縣委黨校負責報名考生的資格審查。考生資格審查通過后,由中共灌陽縣委黨校按統(tǒng)一格式(電子表格)制作考生名冊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五、面試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人員的確定
經過現(xiàn)場資格審查確認符合直接面試職位招聘條件的考生,均可直接進入面試程序。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低于1:3,又確需補缺的崗位,由招聘單位書面意見報灌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是否開考并備案。同一招聘職位經過面試資格復審確認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達20人以上的,該職位面試時需拆分為2個以上考場,由灌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面試當天當場組織報考人員抽簽確定考場,報考人員按其抽簽確定的考場進行面試。
通過資格驗證的考生,要按面試通知書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及其他要求參加面試。未能按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具體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三)面試的組織實施
面試工作由灌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中共灌陽縣委黨校共同參與,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
(四)面試的形式
根據崗位需要,本次面試采取專業(yè)面試試教形式進行。
(五)面試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滿分分值為100分,考生面試成績需達60分,方能進入下一招聘程序。按1:1進入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需達70分,方能進入下一招聘程序。相同職位招聘數末位出現(xiàn)兩人以上成績并列時,以加試的形式及結果重新確定排序,加試成績高者進入下一招聘程序。面試成績在當天面試結束后公布。
六、考察
(一)考察人選的確定。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按1:1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二)考察工作由中共灌陽縣委黨校統(tǒng)一組織,并具體負責實施。考察組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2人以上組成。
(三)考察內容:主要考察報考人員報考資格的匹配性、真實性,以及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遵守原工作單位規(guī)章制度等情況。考察的同時,要進行報考資格復審。
(四)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據實寫出考察材料,并提出明確的考察意見(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
(五)考察工作原則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考察組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工作,考察結束后要形成書面材料(一式兩份),考察組成員簽名,加蓋灌陽縣人社局公章,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灌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六)考察不合格,不能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可從報考同一職位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本款第(一)條規(guī)定依次遞補。
七、體檢
(一)組織體檢時,工作人員(含體檢醫(yī)生)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含體檢醫(yī)生),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體檢由中共灌陽縣委黨校統(tǒng)一組織實施,并到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體檢時間及安排由中共灌陽縣委黨校統(tǒng)一通知。
(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原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自治區(qū)轉發(fā)的《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桂人發(fā)〔2005〕29號)、《人事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發(fā)〔2007〕37號)、《關于修訂〈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考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fā)〔2010〕29號)、《關于印發(fā)公考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fā)〔2010〕232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國考局下發(fā)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公考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參照《公考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符合當日復檢的項目安排當日復檢;符合當場復檢的項目,安排當場復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另行確定復檢醫(yī)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報考人員無故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的,從報考同一職位且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第七款第(一)條規(guī)定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選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
八、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灌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招聘面試、考核、體檢等程序得到的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上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并在招聘公告發(fā)布的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組織個人填寫《桂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經灌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聘用手續(xù)須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報考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15日內到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對公示期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查實,經查實有問題的,不予聘用。
擬聘用人員公示后,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后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二)招聘單位應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簽訂合同時間應以聘用通知下文之日起計算。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初次就業(yè)的受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誠信檔案管理
報考人員有下列失信行為的記入誠信檔案,供招聘單位聘用考察時參考。
(一)發(fā)布面試資格審查公告后,報考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環(huán)節(jié)放棄面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二)發(fā)布面試公告后,報考人員進入面試、考察、體檢環(huán)節(jié)放棄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及時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為半年;累計2次出現(xiàn)上述情形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1年;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未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2年。
(三)報考人員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放棄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3年。
(四)報考人員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后在接到報到通知一個月內無故不報到的,以及試用期內放棄的,記入誠信檔案庫,保存期限為5年。
九、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加強組織領導。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考試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嚴守工作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四)加大監(jiān)督力度。招聘單位要嚴格按公開考試招聘有關政策規(guī)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監(jiān)督。如發(fā)現(xiàn)違規(guī)或弄虛作假行為,應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jié)輕重按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公告》解釋電話:中共灌陽縣委黨校 聯(lián)系電話: 0773—4212003
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rsj.guilin.gov.cn/
桂林人才網www.glrcw.com
灌陽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guanyang.gov.cn
附件: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