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計劃
計劃招聘教師108名,其中事業(yè)編制教師26名,聘用教師控制數教師75名、非實名編制教師7名(詳見附件1)。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師職業(yè)道德;
(三)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識和能力;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年齡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24年5月6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35周歲以下的為1988年5月6日以后出生)。
(六)報考教師崗位的招聘對象應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合格學歷,并取得《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其中報考非實名編制崗位的人員,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優(yōu)先錄取,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要求兩年內考取,兩年內未考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可以解除聘用。
2024屆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還未取得畢業(yè)證、學歷證的,可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報名參加考試,但必須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提供畢業(yè)證、學歷證原件進行核驗,否則取消聘用資格。2024屆高校畢業(yè)生還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可提供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普通話等級證書及網上認證申報材料報名應聘,但必須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紀律行為的;
5.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其中,脫產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6.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文件規(guī)定不得錄(聘)用的其他情形;
7.寧明縣公辦學校、幼兒園在職在編教師,寧明縣已備案的聘用教師控制數、非實名編制的人員及其他在職在編人員。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招聘范圍和條件,詳見《2024年寧明縣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附件1)。本次招聘,部分崗位使用中小學聘用教師控制數和非實名編制。使用中小學聘用教師控制數和非實名編制招聘的人員,不辦理入編手續(xù),各單位報同級機構編制、財政、人社部門備案。在有空編的情況下,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的人員可通過考核直接辦理入編手續(xù),可按本單位原聘崗位等級聘用。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和非實名編制的人員在薪酬待遇、職稱評定、競爭上崗、崗位交流等待遇方面享受在編人員同等待遇,其他管理規(guī)定按照《關于統一城鄉(xiāng)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有關工作的通知》(桂編辦發(fā)〔2015〕85號)、《關于事業(yè)單位有關人員參加機關事業(yè)單位養(yǎng)老保險問題的通知》(桂人社發(fā)〔2020〕9號)等文件執(zhí)行。
四、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報名(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5月6-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報名地點:寧明縣教育局一樓
3.報名所需材料
(1)《寧明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應聘者自行下載填寫,并打印由本人簽名確認。
(2)本人有效身份證(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考場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尚未取得畢業(yè)證的可用所在院校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需畢業(yè)學校蓋章,尚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提供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及網上認證申報材料)。
(4)寧明縣外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含特崗教師)必須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并經單位主管部門同意方能報考。
4.其他報名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考1個單位的1個招聘崗位。如發(fā)現同時報考多個招聘崗位,則取消面試資格;
(2)應聘者對提供的材料必須保證真實有效,一經發(fā)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則取消報名資格;已經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
(3)應聘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4)如應聘者因報名資料缺失或不按要求報送所需報名材料,導致未能通過資格審核,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5.資格審查。采用現場資格審查,跟報名同時進行。
6.開考比例。招考崗位數與符合報考條件的人數原則上要達到1:3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核減招聘崗位數或取消招聘崗位。對達不到開考比例又確急需招聘人員,需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的,由縣教育局以書面形式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方可開考。
7.篩選。如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資格審查通過人數超過1:20(不含20)比例時,報寧明縣教師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增設筆試篩選程序,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進入面試(第三名成績相同的同時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二)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確定為進入面試人員,由招聘主管單位通過寧明縣人民政府網發(fā)布公告形式告知應聘人員。
2.面試時間:(待定)
3.面試地點:(待定)
4.面試命題:現場面試試題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命題,試題保密組要做好面試試題的保密工作。
5.面試方式:中小學幼兒園教師面試方式采取線下專業(yè)測試(試講)方式進行,職業(yè)技術學校非實名編制教師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時間為10分鐘。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成績達60分及以上的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6.評委組成: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具有豐富教學經驗的人員組成評委組,負責對考生面試的評分工作。
7.成績公布。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現場面試成績在當天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考生當場簽字確認本人成績。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含)以上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能進入考核環(huán)節(jié)。
(三)考察
根據招聘的崗位人數及應聘考生最后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由寧明縣教育局與用人單位負責。考察主要通過查閱人事檔案、報名資格復審等方式進行,符合招聘條件的方可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如出現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從同崗位考場的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資格審查驗證工作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對提供虛假材料、違規(guī)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將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已聘用的人員,將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體檢
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體檢工作。體檢標準參照最新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體檢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額,可以按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1.體檢時間:(待定)。
2.體檢地點:(待定)。
3.工作人員: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人員組成體檢工作組負責協調體檢工作。
(五)公示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寧明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擬聘用人員公示后,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遞補聘用人員。
(六)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入編
經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同意聘用后,由擬聘人員填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核表》,經招聘單位、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報縣政府審批;經審批的聘用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入編手續(xù);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聘用后的管理按國家和自治區(qū)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補充招聘
第一次招聘面試完成后,如有空缺崗位的,可根據實際需要再組織多批次補充招聘,按(一)至(六)程序組織開展招聘工作。
五、組織紀律
2024年寧明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在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對違反相關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按有關規(guī)定分別給予取消面試資格、宣布面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資格等處理;對違反相關紀律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六、其他事項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中小學教師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主辦方無關。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政策咨詢電話:0771-8632311(寧明縣教育局人事股)
監(jiān)督電話:0771-8688626(寧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寧明縣教育局
2024年4月15日
原文標題:2024年寧明縣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ningming.gov.cn/xxfbml/zfxxgkzl/fdzdgknr/shgyjs/jyxt/jyzcygh/t1829072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