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說公文必須立足實際,那么我們就來談談什么能夠稱之為實際,或者說什么才能稱作申論考試中的實際。申論中實際的概念與日常生活中實際的概念是不盡相同。申論中實際的概念要更窄一些,不是說發(fā)生在現(xiàn)實生活中的事都屬于實際,而是申論考試材料中所表述的時間才能夠被稱作申論考試中的實際。為什么這么說?這是因為申論考試中的公文寫作大部分都是針對某一事件的,這些事情都能在申論材料中得到體現(xiàn),作為評卷老師來說認定的基本事實就是材料中的事,只有考生經(jīng)歷但評卷老師沒有經(jīng)歷的事則不可以被乘坐公文寫作的事實。其實這與考生們?nèi)粘9ぷ鞯膶嶋H情況是一致的,領導交辦的事情應嚴格依照領導要求將信息編輯部分做好,不可涂涂改改。除這部分外,在我們的政治生活中的事情也能成為基本事實的組成部分,例如十八屆三中全會的召開等。此類基本事實盡管有可能并沒有在材料中體現(xiàn),但確實與整個社會生活相關,是獲得中央領導機關認可并實施的,是申論考試的最基本依據(jù),是申論考試的隱形材料,所以可被稱作申論考試的基本事實。
在公文寫作過程中,許多考生覺得無話可說,就隨意引申、妄加評論,忽視材料基本事實而加入自己的東西,這是不被允許的,違反了公文寫作的實事求是的基本要求。考生們的公文寫作應可以在一定的政治理論層面上升華,但這不表示考生們可以隨意發(fā)揮,必須與公文主題相關的政策、理論、制度等才可能作為考生們行文、行事的基本依據(jù),這點萬不可忽略,否則寫出的文章空話連篇,缺乏實際意義。
更多備考資料敬請關注志公教育官方網(wǎng)站:http://www.xiangyiwangl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