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則
1.民主公開原則;
2.公平競爭原則;
3.擇優(yōu)錄用原則。
二、招聘條件
(一)聘用制書記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專或本科以上學歷(法律專業(yè)優(yōu)先);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1988年5月1日至1998年4月30日期間出生);
4.熟練掌握電腦操作,具備較好的漢字錄入速度;
5.認真細致,踏實肯干,具有一定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6.身體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處罰以及紀律處分的人員;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3.違反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4.其他不宜從事法院書記員工作的情形。
三、報名
報名者需遞交手寫版求職申請、個人簡歷打印版,畢業(yè)證原件復印件、學位證原件復印件、各類獲獎證明、身份證與學歷證復印件,到右江區(qū)人民法院政工科605室,報名日期為2016年4月19日至4月30日止;個人簡歷用word文檔以“附件”形式發(fā)至法院政工科郵箱([email protected]),并且簡歷的文件名為您的姓名,以便我們保存;
報名截止時間:2016年5月15日。
四、資格審查和考試
1.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確定面試人選;
2.組織進入面試人選進行計算機中文錄入測試;
3.根據(jù)面試成績、計算機錄入測試成績確定跟庭做筆錄人選進行跟庭筆錄;
4.三項考核綜合評分后決定是否聘用;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
1.根據(jù)綜合成績確定考察和體檢人選;
2.組織人選進行體檢,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
六、簽訂聘用合同
根據(jù)考察情況擇優(yōu)確定接收人選,試用期兩個月后簽訂為期一年的聘用勞動合同,期滿后評定優(yōu)秀的方可續(xù)簽。
七、工資待遇及其他
應聘人員試用期工資為1000元/月,兩個月實習期轉正后,單位幫繳納五險后月工資1700元,本科學歷(含本科)1800元。
八、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部門:百色市右江區(qū)人民法院政工科
通信地址:百色市右江區(qū)中山二路30號,郵編533000
聯(lián)系電話:0776——2842900、2820333(傳真)
百色市右江區(qū)人民法院
2016年4月28日
【分校聯(lián)系方式】
南寧分校:0771-2094277 大學城分校:0771-3864543
桂林分校:0773-2899676 柳州分校:0772-2820748
玉林分校:0775-2294260 百色分校:0776-2517997、18277638099
河池分校:0778-2788680 來賓分校:0772—2804249
賀州分校:0774-5288860 梧州分校:0774-3833980、18078061518
貴港分校:0775-4551236 防城港分校:0770-2825180、18177002803
崇左分校:0771-7981688 欽州分校:0777-3898366、13877756331
北海分校:0779-2029270 宜州分校:18707887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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